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博士后支持计划

2019-03-22 18:16:25
       对新进入博士后科研工作(流动)站的博士后,按其在站从事科研实际工作月数,给予每人每月3000元生活补贴;对出站后在我市企事业单位工作并签订3年以上合同的博士后人员,给予10万元留济补贴;对已出战博士后在我市开办创新能力强、发展潜力大、市场前景好企业的,给予20万元留济补贴。